他没有拨弄尸体,只是到处看了一圈,目光更多停留在仪器上。
唐棣只听他长叹一声:“唐警官,只怕老爷子是自杀的。”
唐棣冷笑:“自杀?怎么可能?死者生前显然承受了巨大的痛苦,如果钉喉咙、割动脉这样的痛苦都能忍受,还有什么理由活不下去?”
“就是因为死者生前承受了巨大的痛苦,所以我才说他是自杀。”晏姿逸道,“他先割破了自己的静脉,这样可以让自己死得慢一点……为什么要死得慢?因为他要操作仪器,他要意识清醒,他要亲眼确认钢钉已经钉入自己的喉咙,这样才能放心死去。”
晏姿逸的手指虚扼住自己的咽喉,轻声说:“为什么不等到钢钉陷入自己的咽喉,再割静脉?因为人的求生欲望是无尽的,若是还没走上末路,他随时可能后悔和反抗。他怕死,更怕死不成。”
他说这话的时候面无微澜,声音仿佛从彼岸传来。青砖黛瓦的民居颓圮,河水碧如陈酒。唐棣有些恍惚,不知面前究竟是何人。是晏姿逸呢?还是披着晏姿逸皮囊的张焕?
唐棣问:“你这些话有何根据?”
“这些血都是张焕弄上去的,”晏姿逸指着仪器,唐棣仔细一看,按钮上果真有斑斓血迹。“而且,不出所料的话,割喉咙的刀片应该还在现场。”
晏姿逸轻轻拨动尸体,摸出一个菱形胸章,边缘锐利,沾着一层血污,依稀可见其上的字:优秀科技工作者。
“是这个,”晏姿逸喟叹一声,“他平时最喜欢这枚胸章,竟然死都不忘带它上路。”
唐棣沉声道:“你好像对死者特别了解。”
“我怎么能不了解呢?”晏姿逸似是哂笑,似是叹息般说,“张焕是我的养父啊。”
从上京大学回到家,已是子夜时分。唐棣如同一个奔逃的囚犯,魂不守舍地点火,涮锅,下面。他平时只吃一块面饼,此时结结实实下了三块。胡乱洒点盐,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。
他住的是一房一厅,布置得干干净净,小巧又别致,虽临近郊区,却仍然不便宜。唐棣此时还身负五年房贷。他吃着吃着,忽然百感交集,鼻子一热,感觉自己就要老泪纵横——天哪,活着真累,活着真好。
墙上挂着一张翻拍过的彩色照片,女人身段袅娜,一身戏服,是杨贵妃的行头,脸上的油彩已经卸去,露出素净而姣美的面容,乌发上簪着黄金步摇。她有一双清亮的水杏眼,楚楚动人,与唐棣如出一辙。
——那是他母亲唐芊雅。
唐棣拿出手机,看到一堆未接电话和十条短信,短信写着:唐棣,你还认不认我这个妈?你快回来看看你爸,你爸说了,你如果回来认他,他就留盛源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给你!你要是再不回来,就要被你叔抢走了!
唐棣不假思索,回一条:第一、我妈是唐芊雅,不是你。第二、我和乔家没有任何瓜葛,我姓唐,请乔正轩正视自己,不是谁都会为破钱折腰的,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买不回一个儿子。
短信发出去,便如石沉大海。唐棣几乎能想象出对方暴跳如雷又不敢正面还嘴的情形,忍不大笑几声,心情畅快极了。
几乎所有人都不知道唐棣的真实身份,他是乔正轩的私生子。跨国贸易公司盛源集团,在上京市首屈一指——那就是乔家的产业。乔正轩正是乔家长子,乔家次子乔正风则经营一家精密仪器公司。讽刺的是,乔正轩肺癌晚期,一生处处留情,膝下儿女却多夭折,只剩下一个唐棣。
人之将死,乔正轩忽然意识到,不能把公司都给自己的兄弟,这才想起唐棣。是以乔正轩的正妻难得把唐棣当一次自己人——乔正风绝对不会给她一分钱。
唐棣此时的身份足以让所有倚仗权钱而鄙夷他的人前倨后恭,后悔莫及,譬如孙瑾,譬如杨之水。
杨之水跟他分手的时候,一头锦缎似的青丝垂下,恬静极了,这个女孩像一首酝酿在风里的诗篇,他当时大可以张嘴说:我是乔家乔正轩唯一的儿子,我有盛源一半的股份,绝对比那个当编辑的孙世强。可他没有,只是默默地把早就准备好的那支黄金步摇送给她,那是唐芊婉留给唐棣的珍宝。
就像庶民冒死从悬崖上摘下一朵七色花,三叩九拜闯进宫里献给公主。公主笑靥如花,夸赞这朵花真美啊,唯独不夸那个卑微的庶民,而后就挽着王子走了,走得趾高气扬。
唐棣从不相信什么“不可取代的爱”,什么至死不渝的感情。他一直既理智又自持,他甚至理解生父乔正轩的始乱终弃,他之所以不去探望他,也并非是“不能原谅”,而仅仅是因为轻贱乔正轩,自从他抛弃唐芊雅,他在唐棣眼里就只是一滩鞋底的烂泥。
唐棣容易悲悯世人,并且这种悲悯容易变质成另一种情愫,介于爱慕与怜惜之间。他未曾了解爱情,但他现在回过头一想,自己说不定真的有一瞬间,是爱过杨之水的。
“妈,我大概是个臭**,”唐棣注视着唐芊雅的照片,打了个盐水煮面味的嗝,“我这个性子很危险啊,同情一个爱一个。杨之水那么可怜,所以我喜欢她。照这么发展下去,可怎么办?我看那个晏姿逸更可怜,亲爸的案子还没破,养父又死了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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